省水利廳發文部署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質量整頓工作
(廳監督處)近日,省水利廳印發《通知》,轉發了水利部辦公廳關于青海青水工程監理咨詢有限公司有關問題通報,對進一步加強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作質量監管提出了明確要求。
《通知》認為,水利部通報監理單位的問題,涉及到建設施工各個環節,給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埋下了較大隱患;監理人員素質偏低、責任意識不強,監理工作流于形式等,有悖市場主體的職業操守。這些問題既具有較強的典型性,值得學習借鑒,同時在我省水利工程建設管理中普遍存在,具有很強的針對性。
《通知》要求,一要切實壓實工程建設監管責任,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責任,項目建設(法人)單位要切實履行首要責任,參建單位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監理單位既要遵守市場規則履行參建單位主體責任,又要在建設施工各個環節中為項目建設(法人)單位嚴格把關。二要全面開展監理工作質量大清查。全省各地各單位要對照工程建設項目臺賬,根據水利部頒發的《水利建設項目稽察常見問題清單(2021年版)》,以問題為導向,組織項目建設(法人)單位,對國家及省投資的重點工程建設監理工作,進行全面排查和整頓,并于2021年10月底前向水利廳報送情況。